1、绿色食品 畜肉NY/T 2799-2023讲解了绿色食品畜肉从产地环境、养殖管理、屠宰加工、感官与理化指标、兽药及污染物残留限量、微生物安全、检验规则到标签包装储运等全过程的技术规范与强制性要求;描述了该标准作为现行有效的农业行业标准,全面替代2015版NY/T 2799,系统修订了水分限量值、挥发性盐基氮检测方法、氟苯尼考与磺胺类的表述及检测方式、喹诺酮类药物细化为六种单体分别设定限量(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泰乐菌素限量调整,并新增氯丙那林、妥布特罗、氯丙嗪、林可霉素、替米考星五项药物残留监控项目;明确了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总砷、镉、总汞、铬等检验方法更
2、新;增补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型溶血性链球菌三项致病微生物限量要求;规定了适用于猪肉、牛肉、羊肉、马肉、驴肉、兔肉等鲜肉、冷却肉及冷冻肉的范围,明确排除畜内脏、混合畜肉及辐照畜肉;统一引用GB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农业农村部多项检测技术公告,强化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衔接,突出绿色食品“更高标准、更严监管、更强追溯”的本质属性,体现对源头控制、过程监管和终端风险防控的全链条技术支撑。绿色食品 畜肉NY/T 2799-2023适用于从事绿色食品畜肉生产、加工、检验、认证、监管及流通的各类主体,包括畜禽规模化生态养殖场、定点屠宰企业、肉制品加工厂、第三方检测机构、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核单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以及食品标准研究人员;同时适用于开展绿色食品畜肉质量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技术培训与标准宣贯工作的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质检中心和标准化研究机构;也适用于高等院校食品科学、动物医学、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业教学科研中关于绿色优质畜产品标准体系构建与实践应用的教学参考。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绿色食品属性的普通畜肉生产经营活动,亦不涵盖畜副产品、重组肉、辐照肉及跨境出口特殊贸易协定下的畜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