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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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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21116 上传时间:2026-03-27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9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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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讲解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各类在建工程中,全面推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与操作路径;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描述了实名管理的适用范围、核心定义及责任主体划分,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首要责任,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负督促责任;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实名信息采集内容,包括身份信息、岗位资格、考勤记录、作业工种、教育培训、信用信息等,并特别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技能等级、用工评价等关键要素须纳入登记范畴;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信息采

2、集点设置、动态更新机制、退场登记流程、银行工资专户设立与代发规则,严禁企业代管工人银行卡;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依职责开展定期检查、结果公示、投诉受理和联合惩戒;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设定了差异化监管机制,对落实到位的企业实施简化监管与正向激励,对弄虚作假或未落实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强化事中事后核查;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办法施行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有效期三年,并授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辖区内所有

3、参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水运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适用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政府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适用于工程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检测机构等参建服务单位;适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等环节的合规操作;同时适用于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等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普工等一线施工现场人员。该办法为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现场人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了基础性制度支撑,是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市场行为监管、质量安全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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