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震预警信息发布DB46T735-2025讲解了海南省针对地震预警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所建立的系统性技术规范,涵盖预警等级划分、图标设计、声音标准、发布内容要素、发布主体与条件、发布途径、日志管理、信息更新与取消机制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等核心要求。该标准明确将地震预警等级依据预测地震烈度划分为红、橙、黄、蓝四级,对应烈度7度及以上、56度、34度、12度,并严格规定各级图标颜色色度坐标、构图比例、图文布局及中英文标识格式,确保视觉识别统一、权威、可辨识。标准界定了地震预警时间、预警震级、发震时刻、震中位置、震中距、参考地名等必含发布要素,确立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为唯一法定发布主体,明确电视、应急广播
2、、手机短信、专用终端、政务平台(如海政通、海易办)等多元发布渠道,并对短信模板、语音提示、终端响应提出具体约束。发布启动以震级3.0或预测烈度4度为刚性阈值,专业用户和特定用户可另行约定条件;信息更新须在关键参数发生显著变化时及时实施,误报取消情形包括非地震事件误判、震中误差超100km等,且取消信息须格式规范、标识清晰。标准同步强调724小时全流程日志记录、加密传输、来源认证、内容不可篡改等信息安全要求,要求所有发布及转发行为全程留痕、存期不少于一年,形成闭环可溯的预警信息治理链条。地震预警信息发布DB46T735-2025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地震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转发、接收与响应的全部责任主体与应用场景,具体包括省级及市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广电与通信运营商、应急广播系统运维单位、主流媒体平台、政务服务类App(如海政通、海易办)开发与运营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高速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大型桥梁及水库管养单位、电力调度与能源保供机构,以及核电站、航天发射场、石化基地、危险品仓储基地等高风险设施运行单位。该标准亦为地震预警终端设备制造商、第三方预警信息服务商、系统集成商提供强制性技术依据,同时为公众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防灾科普内容编制及多灾种预警融合建设提供基础标尺,具有明确的地域适用性、行业覆盖性与执行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