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化草原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DB15T4332-2026讲解了面向县域及以上行政区域开展退化草原修复后生态成效科学量化评估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明确了从问题识别、目标设定、方案编制到指标选取、数据采集、模型计算、等级判定及结果应用的系统性工作路径。该规程构建了以植被状况、土壤状况和生态系统服务为一级维度的三维评估指标体系,涵盖优势种与优良牧草相对地上生物量、退化指示种相对地上生物量、多年生草本植物地上生物量变化率、物种丰富度变化率、土壤有机质含量变化率、水源涵养服务变化情况、防风固沙服务变化情况、土壤保持服务变化情况、固碳服务变化情况以及生物多样性维持变化情况共10项可操作、可验证、可比对
2、的二级指标,并逐项规定了引用标准、计算方法与五级评估等级划分依据。规程强调基准值确立的科学性,提出采用NDVI时间序列动态规整法与“参照点法”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生态质量参照系,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反映修复干预的净生态效应。文件还规范了评估报告的结构内容与成果应用方向,推动评估结果服务于政策优化、工程验收、资金绩效考核与草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决策支持,体现了生态修复从经验治理向数据驱动、过程可控、成效可溯的现代治理范式转变。退化草原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DB15T4332-2026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北方温性草原分布区的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草原科研单位、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承担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管理的财政与审计部门。尤其适用于开展退化草原综合治理、人工种草、围栏封育、毒害草治理、补播改良等类型修复工程的县域及以上行政单元的年度生态成效评估工作。规程中所规定的指标体系与方法亦可为毗邻生态相似区(如甘肃、宁夏、陕西北部、辽宁西部等)开展同类评估提供技术借鉴,同时对高校及科研院所从事草原生态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定量研究、遥感与地面协同监测的科研人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