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羊 第1部分: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DB31T1680.1-2026讲解了上海市针对实验用绵羊和山羊建立的微生物学质量控制核心规范,系统界定了实验羊的微生物学等级分类体系,明确划分为普通级与无特定病原体级(SPF)两类,并对两类等级所应排除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作出差异化、分层级的强制性要求。该标准详细列出了涵盖布鲁氏菌、沙门氏菌、小反刍兽疫病毒、口蹄疫病毒、羊痘病毒、钩端螺旋体、贝氏柯克斯体、炭疽芽胞杆菌、副结核分枝杆菌、胎儿弯曲杆菌、山羊支原体、口疮病毒、山羊关节炎-脑炎病毒、绵羊肺腺瘤病毒及蓝舌病病毒等15种关键病原的监测项目,区分“必须监测”“必要时监测”“须免疫后监测”等执行属性,并严格限
2、定适用对象(如仅山羊或仅绵羊)。标准同步规定了各项病原检测所依据的国家技术标准,包括GB/T 14926系列、GB/T 18636、GB/T 18646、GB/T 27637、GB/T 27982、GB/T 34720、GB/T 34736、GB/T 45101、GB/T 45105、NY/T 541、NY/T 3235、NY/T 3465及SN/T 1087等共13项规范性引用文件。在监测实施层面,标准明确了监测频率、临床观察要点、抽样方式与数量(含群体规模对应抽样比例)、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技术要求,并构建了以抗体检测、病原分离与核酸扩增检测为支撑的双重结果判定逻辑,最终形成微生物学等级合格与
3、否的权威判定结论。该文件作为DB31/T 1680实验羊系列标准的首部分,是保障实验羊生物安全、支撑动物实验数据可靠性、防范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的基础性技术依据。实验羊 第1部分: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DB31T1680.1-2026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实验羊生产、繁育、供应、使用和质量监管的各类主体,包括实验动物生产单位、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的动物实验中心、生物医药企业(尤其涉及疫苗、诊断试剂、生物制品研发与检定的机构)、临床前研究CRO平台、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机构以及地方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市场监管部门。该标准亦适用于承担实验羊微生物学检测任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标准宣贯培训组织。其技术条款对实验羊饲养管理人员、兽医技术人员、实验动物质量控制专员、生物安全负责人、科研项目动物伦理审查人员具有直接指导作用,是开展日常微生物监控、批次放行检验、设施认证评审、监督检查和跨区域实验动物资源共享时必须遵循的法定技术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