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实施要求DB31T1672-2026讲解了上海市范围内社区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系统性技术规范与管理框架,明确了鼠、蚊、蝇、蟑螂四类重点病媒生物在公共环境中的预防与控制路径。该标准规定了从总体要求、防制实施到评估改进的全流程操作准则,强调以环境治理为根本手段,辅以科学用药和设施管理,突出“防重于治、群防群控、常态长效”原则。文件详细列明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作为责任主体的组织实施义务,涵盖经费保障、队伍组建、应急储备、信息化监管等管理要素;明确了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协同职责与行为边界。在技术层面,标准严格对接国家密度控制水平系列
2、标准(GB/T 2777027773),对毒鼠饵站设置位置、数量、标识、投饵量及巡检频次作出量化要求,对蚊虫孳生积水清理频次、蝇类孳生地清查周期、蟑螂环境封堵与宣教方式提出分时段、分场景操作指引。同时,文件设立监督公示、满意度调查、投诉响应与持续改进机制,并配套提供日常检查记录表和群众问卷示例,强化过程可溯、结果可评、服务可督、成效可验的闭环治理逻辑。社区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实施要求DB31T1672-2026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承担病媒生物防制法定职责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及其所属爱卫办、城运中心、房管所等基层管理单位;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CO)、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直接参与或指导防制作业的组织;适用于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及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环境整治与健康倡导活动;亦适用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执法、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化考核等工作中的技术依据参考。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机构、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厂等特定场所的专业级病媒生物控制,但其环境治理理念与基础技术方法对相关行业具有延伸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