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建立健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机制的目的,确保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该预案详细规定了应急工作的范围,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飞行事故的分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预案还明确了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构成和职能,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此外,预案强调了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应急及时和措施果断的工作原则。广东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特别是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飞行事故。这些事故包括民用航空器在执行专机任务时发生飞行事故、飞行事故导致国际或国内重要旅客死亡、军用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发生空中相撞、外国民用航空器发生飞行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以及民用航空器发生爆炸、空中解体、坠机等导致重要地面设施重大或巨大损失,并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重大或巨大影响的情况。预案旨在指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有效应对上述飞行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