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有效预防本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该预案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预案适用范围涵盖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主要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2、(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的重大、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预案还详细划分了事故等级,包括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和一般事故(级),并明确了各等级的具体标准。此外,预案还建立了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以及现场指挥部,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南京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及相关应急救援机构。这些单位和机构需要熟悉预案内容,掌握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预案特别强调了各单位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