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化草原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DB15T4332-2026讲解了面向县域及以上行政区域开展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后生态成效系统性量化评估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涵盖评估工作程序、指标体系构建、数据获取与计算方法、结果分析与应用等核心环节。该规程明确了以植被状况、土壤状况和生态系统服务为一级维度的三维评估框架,细化出优势种及优良牧草相对地上生物量、退化指示种相对地上生物量、多年生草本植物地上生物量变化率、物种丰富度变化率、土壤有机质含量变化率,以及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固碳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等四项服务功能变化情况共10项可测、可比、可追溯的二级评估指标,并对每项指标的数据来源、观测频次、计算公式与阈值判定
2、作出规范性规定。规程强调评估需基于退化诊断基础,紧扣修复工程实施后的实际生态响应,突出年度动态评估机制,要求结合遥感监测、地面样地调查、实验室分析和模型模拟等多种技术手段交叉验证。同时明确评估方案编制须聚焦具体生态问题与既定目标任务,评估报告应严格遵循附录A所列提纲,确保成果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与政策支撑力。规程还厘清了术语定义,统一了“草原退化”“退化草原修复”“优势种”“退化指示种”等关键概念,引用了GB/T 43678-2024、LY/T 3318、DB15/T 2381及DB15/T 3846-2025等多项国家与地方标准,强化了技术协同性与标准体系衔接性。退化草原修复工程生态成效评估
3、技术规程DB15T4332-2026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及具有相似草原类型(特别是北方温性草原)的省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林草行政管理部门、草原监测与生态评估机构、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单位、科研院所、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高校院系。规程对承担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考核、专项资金监管、工程验收与后评估工作的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标准执行监督人员及政策制定支持人员具有直接指导价值。亦适用于从事草原资源调查、生态遥感解译、土壤生态监测、生物多样性评估及生态系统服务量化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作为其开展退化草原修复成效实证分析的技术依据和方法手册。规程不适用于非草原生态系统或未实施系统性修复措施的零散草地管理活动,也不替代具体工程设计、施工及日常管护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