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监管业务数据分类分级规范DB15T4336-2026讲解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业务数据的系统性分类与科学化分级方法,明确了数据分类分级工作的法律依据、基本原则和实施路径。该规范以国家数据安全战略为指引,紧扣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GB/T 43697-2024等上位标准,构建了覆盖全量市场监管业务数据的分类框架与四级分级体系(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敏感个人信息),并细化了分类对象范围、分类规则与流程,涵盖标准信息、产品质量监管、登记注册、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监察、网络交易监管、信用监管等21类典型业务数据。规范强调“就高从严”定级原则,要求对含多重敏感要素的数据项依最高风险等级
2、确定级别;确立“动态调整”机制,要求结合业务演进、数据用途变化、危害后果更新定期复评;同步明确了各级别数据对应的差异化保护措施,从访问控制、加密脱敏、审计追踪到共享审批等形成闭环管理要求。附录部分提供分类示例、分级判定表及级别变更场景说明,增强标准落地的操作性与可复现性。市场监管业务数据分类分级规范DB15T4336-2026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技术机构等数据产生单位与使用单位,适用于承担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维、数据分析、平台开发的第三方数据处理者,也适用于地方大数据管理部门、政务云服务商及参与市场监管数据治理的标准化研究机构。本规范特别适配于正在开展数据资产登记、数据目录编制、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出境合规审查以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试点工作的相关主体。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管理场景,但可为非密敏感数据与政务数据的协同治理提供基础性分类分级参考。对于其他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构建属地化数据治理标准时,亦具备较强的借鉴价值和适配扩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