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讲解了为了提高公司在恶劣天气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恶劣天气下的生产安全,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预案。该预案适用于大雾能见度较低、强风、暴雨、冰雹、低温、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积冰等情形。预案详细描述了组织机构和职责,包括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具体职责。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和终结,副组长负责组织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成员则需做好班组人员的安全交代、检查机械设备及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预案还规定了响应程序、启动条件、处置措施、通讯保障、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和处理以及预案终止的具体流程。其中,处置措施针对大雨、大风、冬雪和大雾等不同天气状况提出了具体的应对策略。特殊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矿山企业、化工企业以及其他在户外作业的工业企业。这些企业在遇到大雾、大风、暴雨、冰雹、低温、暴雪等恶劣天气时,可以依据预案中的指导措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同时,预案对于提高企业的应急管理能力、减少因恶劣天气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