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天津市为应对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制定的应急救援体系,明确了编制的目的、依据、原则及适用范围。该预案旨在通过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预防、预警、预测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预案详细规定了事故的分级标准,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预案还介绍了组织体系,包括领导机构、应急响应部门及其职责,明确了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作用,以及天津市海上应急专项指挥部的具体职责。天津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搜救区域内发生的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该搜救区域包括从3837N/11730E至3914N/11804E的九点连线所围成的海域。预案特别强调了不同级别事故的分级标准,为各级应急响应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适用于海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港口管理部门、海事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以及涉及海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作业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