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1.4工作原则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省政府负责全省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工作。各市(州)、县(市)政府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组织实施本辖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要坚持如下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3)条快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