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管护规范DB45T2964-2025讲解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辖区内河道管护工作制定的系统性、操作性强的地方标准,明确了河道管护的术语定义、分类体系、运行机制、具体作业内容、经费核算依据及保障支撑要素。该规范将河道划分为城区、乡镇、村屯及其他四类河段,实行差异化管护等级,并对应设定巡查频次、保洁要求与费用标准;规范详述了河道巡查与保洁两大核心任务,涵盖日常与特定情形下的巡查组织方式、覆盖水域陆域的30余项重点检查事项,以及垃圾清理、漂浮物打捞等保洁作业要求;提出了涵盖人员配备、资金落实、技术应用、设施设备配置和档案管理在内的全链条保障体系,强调购买服务、公益岗位、社会共治、科技赋能、宣传引导
2、和暗访监督等多元协同机制;附录提供标准化巡查与保洁记录表,强化过程留痕与可追溯性;全文立足广西水情与基层治理实际,兼顾法规刚性与执行弹性,为落实河长制、巩固清四乱成果、提升水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提供了权威技术依据和实操指南。河道管护规范DB45T2964-2025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长制办公室、河道管理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承担河道巡查保洁任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一线管护主体;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水务运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领域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同时可供其他省(区、市)在编制同类地方标准或开展中小河流、小微水体管护实践时参考借鉴,尤其对经济较发达、人口密集、水网密布且正推进水生态综合治理的南方省份具有较强适配性与示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