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式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规范DB32T5369-2026讲解了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在竣工验收阶段开展卫生学评价的系统性技术要求与实施路径,明确了评价的法律政策依据、标准化引用体系、核心术语定义及全流程操作框架。集中式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规范DB32T5369-2026描述了覆盖厂区布局、水源选择与防护、水处理工艺、供水设施四大维度的具体卫生学评价内容与刚性技术指标,包括生产区与生活区物理隔离、绿化率不低于20%、消毒间下风向布置及安全距离控制、地表水与地下水水源水质合规性判定、水源保护区划定与标识设置、水处理工艺适配性与消毒系统冗余配置、取水构筑物选址与防污染设计、调节
2、构筑物容积计算标准、清洗消毒前置程序、周边污染源控制半径等关键控制点。集中式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规范DB32T5369-2026细化了评价程序步骤、资料收集清单(附录B)、报告编制格式(附录C)及全过程质量控制机制,并强调运行阶段工程可参照执行。该规范以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根本标尺,融合传染病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上位法要求,突出风险识别、健康危害评估与整改建议闭环管理,强化技术标准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是支撑江苏省集中式供水工程“建管并重、安全准入”的法定技术支撑文件。集中式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规范DB32T5369-2026适用于江苏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机构及第三方卫生学评价技术服务单位,用于指导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竣工验收环节的卫生学评价工作;适用于供水企业、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在项目前期规划、施工过程管控和验收准备阶段落实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饮用水安全研究与教学的专业人员,以及参与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等相关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政策制定者。该规范对保障生活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全过程卫生安全具有直接适用性,特别适用于水源条件复杂、工艺类型多样、区域发展不均衡的中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技术审查与合规性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