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15T4357-2026讲解了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干旱灾害风险管理的系统性技术框架,涵盖评估全流程、方法体系与风险等级判定标准。该规范明确了农业/牧业干旱、因旱人畜饮水困难及城镇干旱三类典型干旱灾害的风险识别边界与量化逻辑,构建了以“不同干旱频率下水资源量可供水量旱灾影响”为主线的评估链条。文件规定采用P-III曲线法开展年降水量频率分析,分别计算5年、10年、20年、50年和100年一遇等五级干旱频率下的降水阈值,并结合工程供水能力或水源结构推算对应频率的可供水量;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式化模型定量计算农业因旱受灾率、牧业因旱受灾率、因旱人饮困难率和牲畜饮水困难率四项核心
2、指标,辅以影响折算系数(见附录A)对历史年份数据进行时效性校正,并引入百分位数法(见附录B)实现现状年旱灾影响的统计稳健评估。规范还确立了风险等级划分的技术依据,将评估结果与区域承灾体暴露度、脆弱性及应对能力相耦合,形成可操作、可复现、可对比的干旱灾害风险定级结论,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标准化、本地化的技术支撑。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15T4357-2026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水利、应急、气象、农牧、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从事干旱监测预警、风险普查、预案编制、抗旱调度和灾后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于承担地方水旱灾害防御任务的技术支撑单位,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牧区水利科研机构、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部门;适用于开展干旱灾害风险区划、国土空间规划气候适应性评估、乡村振兴项目前期风险论证的设计咨询单位;也适用于高校及科研院所从事干旱机理、水资源脆弱性与区域韧性研究的科研人员。本规范聚焦干旱高发、生态敏感、农牧交错的北方典型干旱区特征,特别适配于降水变率大、地表水调蓄能力弱、人畜饮水保障压力突出的旗县(市、区)级实操场景,不适用于南方丰水地区或纯工业用水风险评估等非目标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