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松树遗传资源保存利用技术规程DB45T2979-2025讲解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松树这一重要乡土与经济树种所构建的系统性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技术体系。该规程界定了群体、优异种质资源、种质资源库、设施保存库、主库、副库、种源试验、母树林、种子园、子代测定等核心术语,明确了原地保存、异地保存、设施保存及档案管理四大技术路径的操作边界与质量要求。规程强调以维持遗传多样性与完整性为根本目标,对原地保存对象提出天然林或次生林中优异单株、代表性林分及纯正地理种源的遴选标准,并细化保存地点选址需兼顾生态梯度与遗传特异性,保存面积执行国家标准。异地保存突出安全性与可研性,规定主库与副库协同布局,明确不同遗
2、传材料(种源、家系、无性系)的最低保存数量及空间配置参数;保存形式涵盖种质资源库、母树林和优树收集区三类实体载体,配套嫁接、扦插等无性繁殖技术规范。利用方式聚焦成果转化,系统规定采穗圃建设、种子园代际配置结构(1代、1.5代、高世代)、无性系空间隔离距离(不小于24米),以及多点子代测定的技术逻辑与评价维度。规程还强调全过程档案记录,确保资源来源可溯、保存状态可控、利用过程可查。松树遗传资源保存利用技术规程DB45T2979-2025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种苗繁育、森林培育及生态修复工作的技术单位和专业人员,包括各级林业科学研究院(所)、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松树良种基地、种苗生产经营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相关教学科研团队。同时适用于参与松树种源试验、母树林营建、种子园建设、子代测定林布设、采穗圃管理和离体种质低温保存等具体业务的一线技术人员、种质资源管理员、良种审定协作组成员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该规程亦可为华南其他具有相似松属分布格局与气候条件的省区开展同类技术标准研制提供参考依据,但其直接适用范围严格限定于广西境内松树遗传资源保存利用的技术实践与监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