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 第1部分:IVEF服务讲解了面向船舶交通管理(VTS)系统间及VTS与其他信息系统间安全、可靠、结构化数据交互的技术规范体系,重点明确了基于IVEF(Information Exchange Framework)服务架构的数据交换机制。该标准规定了IVEF服务的应用架构、服务模型、消息时序逻辑与标准化消息格式,涵盖登录认证、目标对象管理、航迹跟踪、船舶动态/静态信息、航行状态、航次数据、构造信息等核心要素的数据结构定义。标准通过重构术语体系,将“目标”统一为“对象”,更新“点迹”“航迹”“用例”等关键概念的定义,并全面优化60余项数据元素属性,包括删除冗余字段(如As
2、sociatedPlotId、PlotData.Id)、新增北斗定位相关属性(BeidouIndicationPos、BeidouId)、扩展信息来源标识(IntegratedInfoSource)、细化ISPS等级、油轮状态、船型分类、货物类型等约束条件,强化对国产北斗系统支持与多源异构数据融合能力。附录A以规范性方式固化全部数据元定义与排序规则,附录B提供服务质量参数的典型应用示例,整体技术内容紧扣我国VTS系统互联互通、智能监管与数字化转型实际需求,支撑数据交换过程的可追溯性、一致性与互操作性。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 第1部分:IVEF服务适用于各级海事管理机构、VTS中心运行单位、水上交通智能监管平台建设与运维单位、船舶交通信息服务提供商、航标与助航设施信息化集成商、港口调度系统开发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制造商、北斗导航终端及VTS数据融合中间件研发企业,以及参与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化项目设计、评审、验收与标准化符合性评估的技术单位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该标准亦为交通运输行业科研院校开展VTS数据治理、多源感知融合、数字孪生航道建模及智慧海事云平台接口开发提供权威技术依据,适用于内河、沿海及江海直达水域的船舶交通管理全场景数据交互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