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导则JJD 004-2026讲解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生命周期资料管理的系统性技术要求与操作规范,涵盖从工程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归档的完整资料链条。该导则以提升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性和规范化水平为目标,明确了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术语定义、职责分工及标准化流程。导则详细界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各参与方在资料生成、审核、签署、组卷、移交与归档中的具体责任,构建起权责清晰、闭环可控的协同管理体系。在资料分类上,导则按形成主体和管理阶段划分为基本建设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四大类,并对每类资料的构成要素、填写要求、编号规则、
2、编制时限、签字盖章形式、电子化处理及声像档案保存等作出统一规定。特别针对施工过程中的测量记录、试验报告、质量验收表、物资进场凭证、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以及竣工图编制与审核等关键节点,导则提供了结构化表格模板(附录B、C、D)和归档范围清单(附录G),强化了资料与实体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同步对应关系。导则还强调资料管理须与国家现行标准协调一致,要求执行中持续反馈问题建议,为动态优化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供实践支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导则JJD 004-2026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线路设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轨道交通集团、工程代建机构、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机构、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分包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城建档案管理单位、BIM与数字交付平台运营方等。同时适用于参与轨道交通项目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联合验收及后评估工作的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市建设档案馆及相关技术支撑机构。该导则亦可作为全国其他省市编制或修订同类技术文件的参考依据,尤其适用于正在推进资料标准化、信息化、全过程追溯化管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平台建设单位与数字化转型实施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