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电气检修时,不准带电作业,断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牌或送电。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三、在停电线路和设备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四、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五、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执行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