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照明灯具、行灯和高热灯具的安全使用规范。在照明灯具方面,规定了不同环境下的灯具选择标准,如在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式灯具。对于150W以上的灯泡,禁止使用胶木灯具,且施工作业照明不能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的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垂直高度约为2米,距易燃物至少0.3米。行灯部分强调了手柄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的要求,以及在特定环境下电压的限制,如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护罩、灯泡铜头和导线的状态。高热灯具部分则明确了灯具的安装高度、距离要求,以及金属支架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白炽灯钨丝烧断后禁止搭接再用,碘钨灯的安装需保持水平状态并使用专用灯罩。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建筑施工、管道安装、电力工程等行业中的电气设施和设备使用人员。该规程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了详细的照明灯具、行灯和高热灯具的安全操作指南,确保在各种环境下的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