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从事任何电气施工和维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任何电气设备或电线在没有证明无电前,必须以有电对待。运转工人要随时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漏电、打火等现象,必须与电工联系处理;发现严重故障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工处理。设备控制开关(或按钮)开启或停止时,必须先确定开关的具体位置,稳定情绪,然后再稳定地操作。禁止不熟悉的人从事此操作。打扫卫生时,严禁把水溅到电动机、开关等电气设备上。擦拭电动机外壳和电气控制箱,要在停车、停电时进行;禁止用水冲洗、沾水擦拭。不得随意打开控制箱、控制柜的门;禁止在其把手、顶盖、箱内挂、放杂物;禁止在电气设备上挂晾衣服、鞋帽等。严禁拆卸、私拿各种电气设备上的零部件。更换照明灯泡时,要先切断电源,站在干燥的木板或其他绝缘物上进行,并有人监护。高度超过2米的,必须遵守登高作业安全规程。换完灯泡试验时,人必须离开2米以上。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必须保证在空负荷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负荷启动设备。闸刀开关或空气开关开启或闭合时,人要站在侧面,动作要快,防止火花、电弧伤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配电室;需要进入高压控制室和母线隧道前,必须经过电气管理人员的许可。封闭设备内部检修时,必须使用电压为36伏以下的照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