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为了人员的安全,所有电气设备进行现场检修和安装时,为防止工作中突然来电,导致人身或设备事故的发生,均需依制度办理停电手续,设备检修完毕或安装完毕需送电试机,均需办理送电手续。否则,不准工作。1、所有影响到主要设备或跨部门用电的停电检修,均须经生产主管部门同意或由生产调度室发出通知。2、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须向值班电工提出停电要求,并填写工作票;(2)、工作票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清楚注明检修内容、时间、地点、设备台号;(3)、配电房值班电工断开电源后,将相对应的油开关小车拉出至试验位置,并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标
2、示牌;(4)、至少须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其中一人为监护人;(5)、断开电源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6)、在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3、低压设备上工作须遵守下列各项:(1)、在低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由检修负责人向值班电工提出停电要求;(2)、值班电工须到现场了解,认为可以停电,即由值班电工断开电源,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标示牌;(3)、“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标示牌须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开关或刀闸的把手上,并签上挂牌人的姓名、时间;(4)、至少须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其中一人为监护人;(5)、断开电源还需验电,确保无电才能进行工作。4、检修完毕后,送电时须遵守下列各项:(1)、检修负责人须对现场进行清理,拆除遮栏、接地线;(2)、由检修负责人向值班电工提出送电要求;(3)、由值班电工、检修负责人共同到现场进行清点一次,防止漏拆地线或妨碍电气安全运行的隐患;(4)、经过现场了解,认为安全无问题,即拆除警告标示牌;(5)、高压设备还须填写送电工作票;(6)、由值班电工进行合闸送电,并登记在值班记录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