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爆炸材料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在井筒内和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规程要求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且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罐笼或吊桶内只能有爆破工或护送人员,罐笼升降速度有严格限制,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时间内禁止运送爆炸材料,且不得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必须用空车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且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电机车通过特定地段时需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煤矿爆炸材料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企业中的爆炸材料押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井筒内和井下机车运送爆炸材料的人员。该规程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规范,确保在运送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事故,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