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库和药台工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药库和药台工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操作规范,强调了必须严格遵守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和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规程要求操作或指挥天车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配制或添加药剂时需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工作服、工作帽、防护口罩及防毒面罩。固体药剂卸车时,吊运量不得超过300公斤,堆放时应保持安全距离;液体药剂卸车时,要防止储存罐溢出,并监督拉运人员的操作。液体黄药罐内的药剂存量不得少于1/5,以防火灾。药库和药台工应对动用明火的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可靠措施。加药槽(箱)中的药液不得溢出,加药管道不得破损,发现药剂泄漏时,应立即断药并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清理泄漏物。操作完毕后,操作人员需彻底清洗手和其他接触部位。进入药库和药台内时,通风设备必须保持运行状态。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化学危险品的相关知识,预防化学危险品事故。药库和药台工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制药企业、化工企业以及涉及药剂配制和添加的生产单位。具体适用人员包括药库管理人员、药台操作工、安全监督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该规程旨在指导这些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