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运搬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绳索是否完好牢靠,不准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已报废或接近报废的绳索及起吊设备。 2、 工作前戴好安全帽,穿戴好防护用品。 3、 多人操作时,应油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应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4、 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和种类采取适当
2、的搬运方法。搬运大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 5、 起吊物件,应检查捆绑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起吊时先进行试吊,将物件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6、 吊运物件时不得离地太高,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禁止将物件长时间悬吊空中。 7、 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索,
3、吊运中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8、 起吊时,注意力要集中,周围人员要离开起吊物,需要稳定的人员要在安全位置把持起吊物,物件安全下落时,要有能快速撤离的空间。运送物件时要选择恰当的送物路线和升降高度。 9、 使用三角架及起重抱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许受力。 10、
4、;使用千斤顶时,地基要结实,要放平稳,顶着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面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11、 使用缆绳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杆,机械设备及导管支架等处,缆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为450。 12、 使用滚杆两端不得超出工件过长,少防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操作人员不得在重物倾斜方向一侧操作。
5、0; 13、 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索具受力起吊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4、 起吊物件,严禁用人身体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严禁人站在物件上同时起吊。 15、 井下起吊,运搬物件时,一定要检查起吊梁(支垫)及顶板的安全稳定性,由有经验的支护工配合。 16、 严禁使用
6、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起重量大于单台起重机额定能力的重物。 17、 起吊安全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及附近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7、; 4)、歪拉斜挂不吊。 5)、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有活动物件时不吊。 6)、氧气、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炸药物品不吊。 7)、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9)、干部违章指挥时不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