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其安全管理,减少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详细规定了承包商、供应商及临时工的管理要求。在选择方面,承包商和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需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对于临时工,则要求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工作能力。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承包商和临时工需接受安全培训和说明,且需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监督和考核。供应商进入库区前,采购人员需向其说明安全教育及注意事项。此外,承包商和供应商还需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劳务工作的配合和产品的检查维修等。考核评估则从质量、价格、交付和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估结果将决定是否续用。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的承包商、供应商,以及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该制度特别强调了这些相关方在进入公司生产区前的安全培训和说明,确保他们在公司作业期间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