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设计和制造的通用安全要求。本标准给出了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在预定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错误使用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所有重大危险(见第4章),并且规定了可消除或减小这些重大危险的适当技术措施。本标准适用于附录A所列的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以及没有具体安全要求标准的其他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本标准规定的所有类型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的安全要求,应与具体机种的安全要求标准联合使用。这些具体机种的安全要求标准不再重复本标准的要求,而是对本标准进行补充或代替本标准中不合适的部分。对于具体机种,应首先满足其特殊安全要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