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奖罚条例讲解了为确保工程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奖惩措施。具体内容涵盖了钢筋混凝土工程、砖砌体工程、地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以及产品保护等方面。在钢筋混凝土工程中,条例详细规定了从配合比挂牌施工到混凝土试块制作的各项要求,并对违反规定的操作设定了具体的罚款金额。例如,不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的,每组罚款200元;梁、柱蜂窝面积大于1500平方厘米的,每处罚款100元。在砖砌体工程中,条例强调了砂浆拌合、试块强度、灰缝饱满度等方面的要求,并对违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罚款标准。例如,砌筑砂浆试块强度低于规范要求的,每组罚款200元;水平灰缝直度偏差大于12毫米的,每处罚款50元。在地面工程中
2、,条例规定了地面起壳、起裂、起砂等问题的处罚标准,如卫生间、舆洗室、厕所间等渗漏的,每处罚款100元。在门窗工程中,条例明确了木砖安装、木螺钉打入等操作的要求,并设定了相应的罚款金额。在装饰工程中,条例对墙面、柱面、墙裙、平顶等粉刷起壳、裂缝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平顶粉刷起壳造成整间脱落的,每间罚款100元。在屋面工程中,条例规定了屋面渗漏、流水坡向不正确等问题的处罚标准,如屋面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500元。在产品保护方面,条例强调了对铝合金门窗等产品的保护,并对污染、损坏等情况设定了罚款金额。此外,条例还对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的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检验科负责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内部报表的拟定、修改及编号工作,并规定其传递程序。质量奖罚条例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质量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具体来说,该条例主要针对建筑工地上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质量检测人员等,旨在通过明确的奖惩措施,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条例中的各项规定不仅有助于规范施工操作,还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