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责任制讲解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该文件详细列出了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包括加强安全学习、遵守安全制度、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设备、设置警示标志、不疲劳驾车、不违章作业、不酒后上岗、确保上下班途中安全、避免聚会时酗酒滋事、做好四防工作、及时查处安全隐患等。此外,文件还明确了责任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并规定了责任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具体办法,包括责任书签字人的责任、考核标准、不合格的处理措施以及隐瞒事故的处罚。员工安全责任制适用于所有在四维尔公司工作的员工,特别是部门经理和主管。该文件旨在通过明确每位员工的安全职责和考核标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从而确保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该文件也为管理层提供了具体的考核依据,有助于推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