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工人的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和停、带电范围不清的工作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2、参加本值召开的班前、班后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务,保证做到“四不伤害”。发现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做好保护现场,不隐瞒真相。3、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能”、“三熟”。4、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5、积极参加本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
2、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任。6、电气操作人应该做到:(1)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不准无票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操作票操作。(2)操作前要明确操作目的和操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正确填写操作票。(3)严格执行预演、唱票、复诵核对和检查等制度,确保操作正确.。7、工作许可人应做到:(1)审查工作票所列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是否明确、完善,符合现场条件。(2)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确无突然来电的可能。(3)作业结束时,认真检查现场,确无问题,方可办理终结手续。8、工作负责人应做到:(1)核对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安全技术措施正确无误。(2)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不发生无票作业后补工作票的事件。(3)在开工前向工作组全体人员交代被检修的设备,检修质量要求、工期以及作业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处签字后方可工作。(4)在工作开始后要认真监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违章作业人员要立即制止,杜绝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5)工作结束后,应检查设备全部恢复正常和工作班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