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部主管及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研究开发部主管及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1. 在研究开发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部门或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研究开发经理汇报;2. 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安全承诺书,监督分管部门或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3.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4. 贯彻执行国家、*市、区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5. 组织妥善保管分管部门或业务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记录;6. 参加公司安全会议,根据会议输出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7. 依照产品生命周期、本质安全、系统安全的原则,将安全作为一个重要因素结合在产品的规划阶段、可行性分析阶段、研发阶段以及市场推广阶段;8. 组织开展分管工作区域内的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9. 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宣传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10. 组织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11. 如实、准确、及时向研发经理及 EHS 上报安全生产事件或向相关部门汇报关于安全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参与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制定的整改措施应抓紧落实;12. 组织、配合并协助 EHS 或其他部门完成与分管区域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13. 落实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