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技术部门职责生产技术部门职责1、在编制基本建设计划时,必须列入有关的安全项目,对防止机械伤害,消灭有毒粉尘、有害气体,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有关技术措施应优先考虑,抓紧实现。2、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厂安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应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情况和措施,并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4、负责对全厂(公司)所有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对严重威胁安全的应立即落实部门予以解决。5、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
2、电气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技术鉴定,核定允许负荷,不得超压、超负荷、超载运行,并建立档案。6、在安排检修、技措、临时安装设备等都必须考虑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必须加以修正。7、新项目或新设备投产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审查使用单位拟定的安全操作规程。8、参加安全检查,发现设备隐患及时落实部门整改,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预防措施。9、在积极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同时努力改变不安全、不卫生的旧设备、旧工艺、旧技术。10、对所属化验人员、技检、质检人员,负责安全知识教育,对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贮存使用安全。11、督促、教育职工认真做好各种测试设备、仪器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