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后勤部的安全职责行政后勤部的安全职责(一)传达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指示和文件,下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文件,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对外披露;(二)定期组织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学习安全法规及安全行车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维修管理;(三)定期组织对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及其它公共区域的安全、卫生、消防、防洪、防雷电、安全用电设备设施的检查、日常维护工作;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防洪、防雷电等安全工作;(四)搞好门卫管理,严禁非生产人员、车辆随意进出公司大门和生产区,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五)定期组织召开部门安全会议,协助相关人员安排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2、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和党、工、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六)在干部推荐、选聘、考核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推荐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到领导岗位,不推荐经常违章的人员作为星级员工和先进工作者;(七)负责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和员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工伤抚恤工作等;(八)在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的同时,应有安全生产劳动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落实安全教育经费;(九)协助相关部门、车间、班组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对员工未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就安排上岗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十)把好聘用关,只录用具备相应岗位能力及体格合格的人员上岗,安排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坚持无证不得上岗作业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教育标准;(十一)对来公司实习、代培、参观人员等,应严格按公司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到生产部门进行参观、学习、代培;(十二)兑现安全生产相关奖励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处罚。负责职责范围内外包、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十三)按规定要求负责组织火警事故、交通事故、破坏性事故、被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参与公司较大以上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