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讲解了自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核事故后,国务院部署对全国核设施开展的综合安全检查的情况。此次检查由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国地震局共同组织实施,覆盖了运行和在建核电厂、民用研究堆与临界装置、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报告详细列出了我国现有的15台运行核电机组、26台在建核电机组、18座民用研究堆和临界装置、9座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具体信息。检查内容涉及厂址选址评估、防洪预案、抗震能力、极端自然事件预防、全厂断电事故分析、严重事故预防与缓解措施、环境监测体系等多个方面。检查结果显示,我国核电事业吸收了国际成熟经验,具备较高的安全水平,运行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事故,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适用于核能行业的从业人员、安全监管机构、科研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该报告提供了详细的核设施现状和安全检查结果,有助于相关单位了解我国核设施的安全状况,指导未来核能项目的规划与建设,提升核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