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2)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如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厂领导报告,或通知安技科共同处理。(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事故主管部门进行处理。(4)在生产调度会议上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5)在指挥、调查生产时,必须向生产单位提出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因调度不当和调度错误而发生的事故由调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