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安全生产职责研发中心安全生产职责1 研制和开发新产品应作出安全预评价,提出安全措施,并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2 编制和修订小试转生产项目的工艺、操作、安全规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 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安全技术说明书)。4 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5 负责研发中心所用原料和化学药品的保管工作。6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备。7 负责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作业技术中存在的安全问题。8 对设计项目的安全性负责。9 当出现技术工艺、设施设备等的变更时,负责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工作。10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的安全运行负责。对本部门所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事故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