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1 危险场所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2 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监督执行责任。3 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危险品库房必须有明显标牌,标明定员定量。4 入库正常人数不能超过 6 人,如果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5 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6 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7 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公司安全保卫人员执行并做好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