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行部安全生产职责生产运行部安全生产职责(一)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的安全规程和规定;(二)负责制订和修改工艺、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三)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按相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验;(四)按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编制生产作业方案;(五)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六)负责组织设备缺陷整治,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七)组织建立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八)保证“三同时”规定在建设项目设计中得到落实;(九)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设计的管理工作;(十)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十一)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二)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