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科(含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生技科(含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1 在工厂厂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2 协助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参加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3 协助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5 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6 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7 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8 监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9 协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10 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