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一、必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必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员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三、必须全面认知风险、辨识危险源,提高风险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公布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接受员工和工会监督。四、必须加强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设计、施工和防护,危险工艺必须自动控制,危险场所必须实时监测。五、必须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条件的工作场所,并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六、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