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安监测管理规定环安监测管理规定1 1、目的、目的检验和判断环境质量、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评价、分析重大环境影响、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态,以及对相关不符合情况采取纠正措施并予以改进。2 2、适用范、适用范围围对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资源能源(水、电、油)等方面环境指标数据的测量以及员工体检、高温高压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相关的安全卫生管理项目监测和测量。3 3、定义、定义职业安全卫生: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及其它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与因素。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
2、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4 4、职责、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监测体系运行的整体监控,协调解决相关管理事项,并将监控结果向最高管理者汇报。4.2 环安体系负责人 4.2.1 掌握公司环安体系运行的情况,检查各部门的推进工作。4.2.2 监控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等关键环境因素的符合性。4.2.3监控电梯、空压机、电焊等特种设备及员工健康的安全监测的符合性。4.2.4 监控公司的环安目标、指标符合情况。4.2.5 监控适用于公司的相关环安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4.2.6 监控各部门有关环安的运行控制执行情况。4.2
3、.7 负责将环安监测绩效表现及其符合性报告于相应体系的管理者代表。4.2.8 负责对不符合的环安监测绩效表现提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追踪相关责任部门改善情况。4.3 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重大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的监测、送检。4.4 管理部:负责与外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检测机构的联络,并保存该环安绩效数据或证明。4.5 品质部:负责公司环安监测设备的定期校订和保养。4.6 各部门:负责推进本部门的环境安全保护工作,对本部门的环安体系运行情况负有整体检查的责任。5 5、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5.1 污染源 5.1.1 废弃产生源本公司产生废气的主要设备、设施为:序号废气源管理部门备注1清洗机PIE
4、部2烘箱生产部一部3强化车间生产一部5.1.2 噪声产生源本公司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设施为:序号废气源管理部门备注1空压机管理部、设备组2发电机管理部、设备组3雕刻机生产一部5.1.3 污水/废液生产源本公司产生污水的主要地方为:序号类别管理部门备注1各楼层洗手间生活废水管理部2清洗废液管理部5.2 分类控制 5.2.1 废气的控制 A 废气的排放标准执行 G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B 公司委托资质检测单位每年一次对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并记录,具体按环安监测管理规定执行。5.2.2 噪声的控制 A 噪声的排放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二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B 由管理部人员每月定期对噪音进行监测并记录在厂界噪声监测表中;委托资质单位每年一次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并记录,具体按环安监测管理规定执行。5.2.3 污水的控制 A 各楼层洗手间生活废水排放执行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污水排向工业区污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