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经营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1)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经营与安全的“五同时”原则。(2)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3)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4) 参加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生产经营会议上给予表扬或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