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部部长安全职责基建部部长安全职责1、贯彻、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组织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工作。2、完善基建管理体系,对本部门、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是本部门、本专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3、组织完成基建规划、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工程计划、方案审查、工程征地、工程施工管理、工程事故管理、工程验收及承包商的管理等工作。4、负责工程事故管理,根据事故等级情况,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5、负责承包商管理资质评定、施工安全管理和定期评估,组织对承包商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