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一、凡全公司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图纸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备件目录等),必须整理整齐,装订成册,由生产设备科统一管理。二、外文资料由生产设备科组织或联系有关人员翻译后交车间使用,车间使用份数应由技术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不得随意流出厂外。三、有关工艺改革的技术文件,包括计划申报表,实施工艺措施,鉴定报告等,详尽整理后及时归档。四、编制全公司专用生产设备科技术资料目录,索引以方便查阅。五、生产设备科的图纸、资料不得随意借阅,有关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确需借阅的,需到供应部办理借阅手续。六、生产设备科应健全资料借阅手续,借阅人需在借阅登记簿上签字。七、任何人不得破坏资料的完整性,存档资料缺损的,由供应部负责,外借资料缺损的由借阅人负责。八、资料外借期限为两周,超过两周的,供应部应主动追索,因生产需要,借阅人仍在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