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家庭和类似场合作为普通照明用的、把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为一体的LED灯(自镇流LED灯)。本标准对该种灯规定了安全和互换性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和检验其是否合格的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如下范围:额定功率60 w以下;,额定电压大于50v且小于或等于250 v;灯头符合表1要求。本标准的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关于全部产品的检验和批量产品的检验方法将在GB 24819-2009的附录C中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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