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党总支( (支部支部) )书记安全责任制书记安全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建责任制,搞好中心、队两级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红旗党总支(支部)“分类达标”竞赛活动,定期检查和考核活动情况。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2、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3、组织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党总支(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大会,研究制定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并检查落实情况。4、定期召开党总支(支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领导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抢修,并研究决定重大事故处理的有关事宜。6、加强宣传教育和党的自身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活动情况。7、创造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大局,杜绝集体上访。8、监督本单位的工资、奖金分配情况。9、加强工会、共青团、女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的领导,保证各系统作用的正常发挥。10、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改革改制、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经营创收指标。11、严格遵守中纪委及上级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搞好班子的廉政建设,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