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物资盘点制度仓库物资盘点制度一、仓库物资盘点采用定期盘点制度,每月最后两天进行帐目整理,简单盘存,每一年对仓库物资进行一次彻底盘点,作出盈亏说明。二、盘点前应将验收、发放和有关票据整理好,并与材料帐目数据进行复核,尽量将同类型号、规格的物资集中在一起,并堆放整齐,待验收入库的应尽量入库,不能入库的应单独存放。三、盘点时对仓库帐内、外物资进行统一盘点,一笔不漏,并将实际数量记录在盘点表内,然后查帐核对,成箱、成捆、成包等有固定数量的物资,可按理论数量清点,然后进行抽查。四、盘点过程中发现损坏或变质的材料,应提出报废,虽损坏但能使用的,不能全部列为报废,就在盘点表中加以注明,发现帐外物资要查明来源、原因,同是记录在盘点表内。发现在大量盈亏各损坏变质情况,应及时汇报。五、盘点完毕后,所有盘点表必须由保管员与盘点人员双方核对无误后签章,以便分析查用。六、根据盘点结果,要清楚了解物料数量与帐目标是否相符,有出入的要及时找出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并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