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安全工作职责工会安全工作职责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依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2、督促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有权检举和控告,对侵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益的行为提出解决建议或者要求纠正;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各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4、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5、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6、关于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7、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8、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当然成员,要把职工安全卫生工作纳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