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工作职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工作职责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主持日常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三、主持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组织推广和总结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与各级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四、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工作议题。五、主持制定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安全生产规章
2、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评估、考核安全生产状况,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七、根据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八、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基层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内部的事故调查与处理。